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 国度金融监督处治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东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5〕34号)披露,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案防处治不到位、瞒报案件及案件风险信息,国度金融监督处治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其罚金80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35号披露,冯勋斌(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副行长)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6号披露,刘海峰(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办公室主任)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7号披露,魏芳(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办公室副主任)被警告。
东金罚决字〔2025〕38号披露,陈乐鑫(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行长)被谢却从事银行业职责三年。
东金罚决字〔2025〕39号披露,陈文涛(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副行长)被谢却从事银行业职责三年。
东金罚决字〔2025〕40号披露,尹程(时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公司银行部公司业务司理)被谢却从事银行业职责三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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